唐山律师表示,企业改制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改制行为对改制行为的参与者或利益主体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从责任性质上看,有承担民事责任或遭受财产损失的风险、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从承担责任与风险的主体的身份来看,可以分为原企业出资人(面临的国有资产转让后对价不能收回或国家追究)的责任风险、企业债权人的(受偿不能的)风险、企业新股东或资产受让人面临的(受让资产存在瑕疵或原企业存在隐形债务需要承担)风险、资产评估机关面临的(资产评估不实的)资产评估风险、企业职工面临的(失业下岗或身份置换而得不到补偿)风险等。
唐山律师指出,企业改制完成并不代表企业改制成功,是否成功还需要时间和市场的检验。那么改制完成后的企业达到一种什么样状态才算是改制成功了呢?最重要的标志是要看改制后的企业能否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同样的方式在市场中生存或消散 ;改制后的职工能否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员工同样的方式在市场中生存或消散。如果说改制后70%的企业能够在市场中生存发展,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真正融入到市场当中,其余30%的企业在他们不能生存和发展的时候,企业和职工都能通过市场消散,矛盾通过市场化解。唐山律师表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职工不再因此而找政府,企业改制就算成功了。这是对国有企业改制效果的一个实际检验,是通过时间和市场来检验。不管谁来说你这个地方企业改制是否成功,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