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律师普及一下劳动法上的知识,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我国劳动法和新出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由于双方依然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人民法院对此问题专门做过批复,且后来的司法解释(二)对此又做了明确规定,即由于原告举不出向被告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证据,被告的申请不超过时效。唐山律师提醒,不利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不出和谐司法的目的。此问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协会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下岗职工的生活标准,应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的标准,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故原告应解决职工下岗期间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