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一元钱的西瓜差价,小贩张某和顾客李某夫妇爆发激烈冲突,见口头上不占上风的小贩张某在揪斗过程中直接咬掉了李某妻子的小半只耳朵。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来,张某一直在东台某路口摆摊卖水果。当西瓜上市后,见今年西瓜畅销,其便开始专门贩卖西瓜。2013年6月2日,李某夫妇前来购买了两只西瓜,但打开一只后,发现还是白籽。张某赶忙重新换了一只,而总重量也增加了一斤。当李某夫妇要离开之时,张某便要求他们多付一元钱,但遭到拒绝。双方很快发生争吵,一向口讷的张某根本不是李某夫妻的对手。骂急了眼的张某便直接卷起袖口和李某夫妇揪打起来,在这过程中,张某咬掉了李某妻子的小半只耳朵,致其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对张某判处了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