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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店恶意给差评就是敲诈

添加时间:2013-07-04 09:22:05   浏览次数: 次   作者:www.tangshanls.com    【 】   打印   关闭窗口

  昨天,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一审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判了,12个80后,以“敲诈勒索罪”获刑十个月到二年不等,其中一个是在校大学生,还有******一个女的,总共才敲到手300元,结果还是被判了十个月,处罚金2000元。
  网购越来越多地进入我们的生活,网络俨然成为另一个社会,形形色色的角色涌上舞台,类似的新判例发人深省。头目杨某,安徽人,以前开过淘宝店,熟悉买卖套路,知道评价对网店的价值。这些人往往在同一个网络聊天室,或者QQ群。一人寻找“目标“,通常是网店里比较便宜的物品,然后把商品链接发在群里一声吆喝,大家一哄而上,纷纷拍下,胡乱填写地址。
  这时候,“谈判者”出马,这些网络黑势力都嚣张得很,开口就是一句——“你懂的”。背后的威胁赤裸裸,发货就给差评,地址模糊发不了货就给投诉,如果直接打钱给“谈判师”支付宝账户,“俺们”就撤了。杨某就是这个“谈判者”。
  12人里头,像杨某这样开过淘宝店的有好几个,有的是因为开店艰难生意不好,在网上闲逛就入了“伙”,有的是曾经也被敲诈过,恨得牙痒痒,觉得这也算一种报复,不过关键还是利益,让这群人一叫就到,干了一次又一次。
  杨某每次开价不过两三百元,几乎次次得手。到手的钱,他剔掉大头,再分给同伙。有时候一单生意,其他人只能从杨那里分到5元、10元。
  1个月里面,这伙人涉嫌勒索14次,共得2995元。去年11月,案件侦破时,杭州警方联合淘宝网曾经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杨某被重点披露过:2012年4到6月,杨某累计作案40余次,非法获利2万元。
  这个“2万元”主要来自于杨某的支付宝账户统计,不做生意的他,常常账户会有几百几千元的莫名进账。
  但是,最后检察官起诉和昨天法院认定的只有14次,涉案金额2995元。
  那是因为很多被敲诈的店主不配合,很多受害网店店主不报案,哪怕当警方致电请他们来做笔录,他们也多以“我很忙,过去的就算了”来推脱。而证据的形成需要受害者承认受损。
  所以后来对得牢,能够作为证据起诉的,其实不过是个零头,当年公安千辛万苦走遍全国抓住的差评师也远远不止这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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