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一位狠心的父亲就犯了一个杀死自己孩子的故意杀人罪名。
父亲嫌儿子经常允吸手指并被人嘲笑,非常生气。在一天夜里,王某看见儿子在吸大拇指还发出声音来。他就将小明的手指拿开,不一会小明又吸起来。王某生气了。想改掉他这个坏习惯。他捂住熟睡中的小明。小明痛苦的挣扎王某也没放手。直到儿子窒息而死。次日清晨王某去派出所自首,向公安机关讲述了犯罪经过。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故意杀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