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见证 >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帮人购买低价车,骗取购车定金

添加时间:2014-12-03 09:26:2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唐山律师介绍2013年1月16日,李琳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被通州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个25岁的女孩儿先后以能帮人购买低价车、办理工作转正、定级进行诈骗。2013年7月11日,通州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在事后的供述中,李琳春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做过多解释,只称是虚荣心害了自己。
  李琳春今年25岁,北京人,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与丈夫刘宇结婚并育有一女。李琳春曾经营过一家美容店,但因生意不好,且平时花费较大,夫妻俩时常还需靠父母和朋友的资助生活。
  2009年,李琳春关闭了美容院,决定去卖车,“她觉得卖车能挣钱。”刘宇说,他便通过朋友为妻子寻找客源,并称能以低价购车。
  通过熟人介绍,刘宇认识了想要买车的林峰。刘宇称自己的妻子李琳春认识汽车厂家和4S店的人,买车能便宜,每辆车比市场价便宜20%。这样大的优惠对于想要买车的林峰来说自然是好事。2009年6月,林峰和李琳春签订了购车合同,以10.8万元购买一辆市价为16万的起亚佳乐轿车,但在提车前需支付李琳春3万元定金。为了得到林峰的信任,李琳春不久便带林峰去4S店提车。她称自己有一张身份认证卡,用这张卡到任何4S店买车都能便宜。
  提车过程中,李琳春让林峰在4S店门口等候,自己进店办理挑车、提车等相关事项。随后,她将提好的车交给林峰,并拿出一张4S店开具的市价16万的发票。看到以低价购得的车,林峰对李琳春能低价购车深信不疑。只是他不知道,那5.2万的差价其实出自李琳春的积蓄。一个月后,尝到甜头的林峰又找到李琳春想再买几辆车。而这一举动也让李琳春和刘宇夫妻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唐山律师介绍据李琳春事后供述,2009年10月份的一天,她和丈夫刘宇为寻找更多客源,便想到假称自己父亲李正是通州区某单位的党委书记,认识市公安局局长和天津海关副关长,几人一起合开公司,有渠道做各种汽车销售,以售价比市场价便宜为由头进行卖车。
  当时,刘宇想到了自己儿时的邻居张帅。“张帅是我丈夫的好哥们儿,而且他在做汽车保险,认识很多想买车换车的人。”李琳春说,刘宇很快联系到张帅,并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说辞向他介绍了自己的关系。张帅相信了刘宇的话,没多久便和李琳春签订了第一份购车合同,先交了一半定金,最后以39.3万元购买了三辆黑色帕萨特轿车。
  “她当时真的以低价帮我朋友买到了车。”张帅说,从那以后,他一直相信李琳春能低价购车,但他并不知道李琳春究竟是如何提车的,只见过她有一张写着“平安银行”的卡。她称这张卡是身份认证卡,凭此卡到任何4S店都有优惠,且只有公司的财务经理和老板认得。
  从2009年10月到12月间,张帅和李琳春先后签订了约20辆车的买卖协议,均是采取先交定金,提车时再交余款的方式。签订协议的20辆车中,李琳春只带着张帅提了7辆车。李琳春事后供述,由于提车的差价都是由她自己垫付,资金漏洞过大,她付不出来,只能挪用一部分人的定金,给其他人补差价。
  李琳春在帮自己的客户张某低价购车的同时,以自己有关系能帮其在所在单位办理转正,并承诺两年内当上正科级干部为由,收取了张某5万元活动资金及8万元订车款,却迟迟没有兑现。在几次催要未果后,张某向警方报案。
  2013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检察院指控李琳春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指控刘宇犯合同诈骗罪,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7月11日,通州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据检方指控,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间,李琳春、刘宇对林峰谎称有身份认证卡能够买到便宜汽车,先带领林峰到4S店低价购车,由李琳春垫付差额,骗取林峰信任,后李琳春与林峰签订汽车买卖合同,骗取其购车定金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

上一篇:飞行员离职,航空公司索要培训费  下一篇: 关于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细则条例
回顶部
成功案例 | 团队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咨询 | 业务擅长 | 法律新闻 | 公司法务 | 房产建筑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票据纠纷 | 财税纠纷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律师见证 |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