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保定市原曲阳县七里庄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20名被告人,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等11项罪名。其中,曾一次收取某房地产老板10公斤黄金好处费的刘会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受到法律严惩。被当地称为“曲阳第一村”的七里庄位于曲阳县城西南,人口上万。由于紧临京昆高速,地理位置非常******,当地新兴工业园区和教育城项目先后落户于此。
村支书刘会民出生于1963年7月23日,不但是村里的一把手,还身兼曲阳县恒州镇党委委员、曲阳县城建局收费股股长、曲阳县工业园区开发部副部长等多个职务。其担任村主任期间,成立成员的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为了扩大影响,追求非法利益,公然对抗执法,妨害公务,在工程建设期间强行在企业入股退股、承揽工程、敲诈企业钱财,对妨碍其利益的村民肆意殴打、拘禁,故意毁坏村民田地、财物,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形成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曲阳县恒州镇七里庄村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宣判,刘会民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村会计刘志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罪组织共实施受贿、贪污、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及其他违法事实18起。井某等其余18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