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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除网店差评为幌子尽心诈骗

添加时间:2014-03-05 11:01:02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近日,三水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名以消除网店差评为幌子,诈骗淘宝店网主上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作出逮捕。据悉,该犯罪嫌疑人陈某谎称只要淘宝店主以代付的方式在淘宝店内购买商品,就能消除差评,部分网店店主信以为真,先后被骗。其中,淘宝网店主龚某被骗共计13680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常在网上发布可帮淘宝店主消除差评的推广信息。2013年12月,被害人龚某看到推广消息后,通过QQ与陈某取得联系,要求陈某帮其淘宝店消除差评记录。陈某谎称,他用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在龚某的网店内购买商品,获取几笔好评交易记录后,就可以消去之前的差评记录,但购买商品的款项需由龚某先行代付,待交易完成后,他会主动申请退款,这样货款会自动退回龚某的支付宝账号。被害人龚某信以为真,就按照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要求,先后为其账户支付货款共计13680元。随后,陈某申请退款,被害人同意了陈某的退款申请后,该笔款项就由网络系统自动退至陈某的支付宝账户内。得手后,陈某就与被害人龚某中断了联系。
  鉴于此,犯罪嫌疑人陈某已具有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三水检察院遂依法对其作出逮捕。此外,检察官提醒各位网店店主,在网络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家一旦对商品作出评价后,只有买家才可以对商品评价进行修改,店主切莫相信买家以外人员可以有办法消除差评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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