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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经济使用房骗取他人财物

添加时间:2014-03-25 10:11:5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炙手可热,嫌疑人金某就是利用人们这种心理,编造谎言称手握经适房廉租房指标,骗取他人财物。68岁的金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经常在朋友和熟人面前吹嘘自己认识房管局领导和公安局的领导,不仅能办廉租房指标,还能办驾驶证,于是不少人找他办事。可他收了钱却一件事都没有办成。
  2月27日下午2许,受害人郭某和许某将嫌疑人金某扭送至上海西路派出所。当时,已经身在派出所的金某还向民警吹嘘自己本事大得很,认识公安上的领导,想办啥事办啥事。
  了解案情后,办案民警认定这是一起以“办事”为由头的诈骗案件。6月,金某谎称自己手上拥有廉租房指标,受害人郭某和许某信以为真,便支付了47000元购买廉租房指标。除此以外,金某还交代,2011年8月份,他自称认识房管局领导,以能办理廉租房为名骗取受害人王某25000余元;2013年9月,金某又以办理驾驶证为名,骗取受害人李某6000元。同年10月,金某还以托关系找工作为由,骗取受害人李某33000余元。经审讯,金某供述了其于2013年开始以出售廉租房指标、办理驾驶证、托关系找工作为名等多起犯罪,共骗取受害人现金1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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