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懂法,与同事发生交通事故后嘱咐几句就离开了,结果因肇事逃逸被判刑。出狱后,又被同事告上法庭巨额索赔。记者昨天从武进法院获悉,杨某被判赔偿25万元。
杨某与刘某同在武进邹区一家企业上班。2011年年底的一天,下班后二人都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刘某不慎撞上了杨某驾驶的摩托车,二人同时倒地。杨某受轻伤,起身后查看刘某的伤势,认为刘某伤势不重,嘱咐几句后径直离去。后来,刘某被送至医院救治,由于未带头盔脑部受挫,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杨某因事故后逃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且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杨某因拿不出赔偿款,被法院判处1年刑期。杨某刑满释放后,又收到了法院传票,刘某因交通事故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25万余元。而杨某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等待他的又是一笔无法承受的巨额赔款。本是刘某撞上杨某,应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而仅仅因为杨某一时大意,导致杨某构成了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判处1年徒刑,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而25万元的赔偿,又将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