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唐山律师告诉你起诉离婚在哪里都可以离吗

添加时间:2018-05-15 11:20:5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唐山律师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唐山律师建议: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一篇:离婚登记的程序介绍  下一篇:唐山律师认为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
回顶部
成功案例 | 团队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咨询 | 业务擅长 | 法律新闻 | 公司法务 | 房产建筑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票据纠纷 | 财税纠纷 | 交通事故 | 婚姻家庭 | 律师见证 |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