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以五条内容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唐山律师另外指出,在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方面明确,确定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预留必要的出庭准备时间。因特殊情况更改开庭日期的,应当提前三日告知律师。
在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方面明确,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应合理分配诉讼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此外,还强调除律师发言过于重复、与案件无关或者相关问题已在庭前达成一致等情况外,不应打断律师发言。
《规定》第十条是关于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唐山律师表示,需要有法院完善的内容包括:一是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二是人民法院对投诉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纠正并书面答复投诉律师。三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