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实施下述行为构成本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非法经营罪)的,从一重罪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其他犯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1)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人户、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
(2)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
(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
(4)伪造、变造、买卖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2.公文、证件原本的复印件属于公文、证件,印章包括印形和印影(不包括省略文书)。
3.没有制作权的人擅自制作非真实的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例如,行为人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的印章并使用。
4,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成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5.管理国家机关印章的人,出具内容虚假并加盖国家机关印章的公文,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伪造包括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
唐山律师介绍,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唐山律师介绍,笫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伪造不仅包括无权制作身份证的人擅自制作居民身份证,而且包括有权制作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
2,对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成立犯罪。盗窃居民身份证的,不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但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居民身份证的,成立盗窃罪。
3.伪造居民身份证用于诈骗的,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