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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最实用的法律知识集锦

添加时间:2015-08-15 18:04:0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唐山律师相应大家的号召,为大家介绍几个常见的法律知识:(1)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因伤致残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时还包括:残疾赔偿金(含被抚【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具费、后期康复及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造成死亡时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办理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2)遗嘱有效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或遗嘱未涉及财产以及遗嘱继承人死亡、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无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1)《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方面的规定主要有: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结婚时间长短改变;2、婚后财产一般是共同共有,也有例外,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身体受伤所得赔偿等,夫妻可以另行书面约定;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主要是房屋),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属于一方财产。唐山律师将倾心为各位服务,你的困难我们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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