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从而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唐山律师专家找到下面这起案例就是因为诽谤他人的一起案例。
王某和李某同住一个小区,但是关系素来不睦。后来甲在一个著名的论坛中发帖称,家住某小区的李某人品恶劣,在单位溜须拍马,在家不孝敬父母,在外包养情妇。这个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李某的声誉迅速下降,其妻也要求他说明在外包养情妇一事。李某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属于以诽谤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已经构成了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他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另外,如果由于王某的诽谤行为导致李某全家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李某家人自杀等后果的,这就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就构成了诽谤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