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律师的了解,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
项目建设常规程序如下:项目建设完成,包括建筑主体完工并进行四方验收,小区道路、绿化、通讯、水、电、燃气、采暖等市政配套工程完工,物业进行预先验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后,通知业主收房,开发商进入交房阶段。
影响交房时间因素:
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超过交房日期,开发商不能按约定时间交房会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因此开发商一般会将约定日期作为交房日期底线)
2、建筑主体竣工完成时间。(直接影响能否按时交房,一般会比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提前2月—3月左右)
3、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委组织四方验收完成后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最重要依据,无此手续交房不能进行)
4、配套工程。(购房合同中均有相关规定)
5、物业公司。(小区的提前接管,房屋的预先验收并整改细小问题,调试小区公用设施,如车位管理、公共照明等)
6、开发公司。(业主档案建立,通讯信息变化,与物业的交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