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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房客男子冒称房东 伪造房产证转租牟利

添加时间:2013-09-10 09:38:5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胡先生在阜阳北路租了一间门面房,交了一年的房租14000块钱,可他万万没想到,交了钱的房子,自己不能使用,原来“房东”是个骗子。
  胡先生是利辛人,来合肥做防水材料生意已有两年多,琢磨着生意做得不错,想开一家分店,就张罗着租店面,好不容易在阜阳北路看到适宜的出租房,房主以前是开足浴店的。问了一下左右邻居也说这房主人不错。由于工作忙,他让两个妹夫去处理租房事宜。
  胡先生叮嘱妹夫,签合同前一定要看到房产证,房东身份证等原件后再交钱。3月16日晚,妹夫在核实相关证件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本来一个月1200元,一年14400块钱房租,不曾想,这房东也够爽朗,直接砍掉零头只收了14000元。而且好事成双,签了合同后房东非要请他们吃饭。妹夫打电话让胡先生去吃饭,胡先生也去了,想着天底下还有这么好的房东。吃饭时,胡先生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他又说不清楚到底哪不对劲。
  3月17日早晨,胡先生的两个妹夫带着一伙人正在装修房子,附近经济管理学院的负责人责令他们停止装修,说这房子是经管学院的门面房,他们没有权利使用。
  两个妹夫蒙了,等胡先生赶到装修现场,他们仔细看了合同,发觉自己被骗了。所谓的房产证就是两张复印纸打上了假房东的姓名和房屋地址,其他没有任何说明。经济管理学院的负责人还告诉胡先生,假房东的房子3月底到期,目前他还欠学校八千多块钱的房租。在没经过学校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胡先生没有权利使用门面房。
  气愤懊悔的胡先生打电话向假房东讨说法,但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胡先生无奈下求助于媒体帮忙。正在他为这事烦神时,胡先生接到了假房东的恐吓电话:“如果你再到媒体上张罗这事,小心我找人去砸了你的店铺,反正我知道你的店铺地址。”接到恐吓电话后胡先生再次拨打电话,杳无讯息。等记者今天再次拨打假房东电话时,电话已停机。胡先生夫妇到派出所报案,律师称这类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经济纠纷,不构成刑事案件,不属于诈骗。因为假房东本人是存在的,房子也没有虚构,都是事实,只是他采用了欺骗的手段。所以胡先生目前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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