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因税务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由行政机关承担以赔偿为形式的法律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税务行政赔偿有如下特点:
(1)损害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
(2)造成损害的原因是行政机关执行公务时违法或不当。
(3)由税务行政机关担负赔偿责任。
(4)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对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税务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有赔偿责任,对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造成的行政损害先行承担责任,然后依法追究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
(6)税务行政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行政机关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等其他赔偿为辅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