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以詹伟盛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以租住的出租屋为据点,购买了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全国各地的电话簿联系买主,兜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主同意购买后,以虚构的广州展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腾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金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按买主要求填写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上述虚构的公司印章,再以邮件速递等方式将虚开的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寄给买主,并按虚开金额的1%—3%收取费用。本案涉案四人合共虚开伪造的专用发票161份,票面金额1315万元,涉及税额152万元,非法获利10.2万元。4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并处罚金2至10万元。